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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7月5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20天的集中巡察。于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确保重要讲话精神不遗漏,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学习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政策法规、重要文件精神,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交流研讨,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促进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三是举一反三对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对未学习到位的篇目再次组织学习,加强研讨发言,结合工作深入学,针对性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问题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乏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次进行自查梳理,对其中存在的整改措施乏力等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以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按程序报审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各项巡察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三: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最高检《司法责任制追究条例》等文件未联系工作职责提出具体举措。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再次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最高检《司法责任制追究条例》,党组书记、检察长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我院干警进一步明确司法责任,规范办案行为,依法履职,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出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程序,确保学习结合工作实际。

          问题四: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视不够,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再次集中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重申疫情期间的纪律要求。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对疫情防控措施的执行力度,院内按照规定做好消毒工作、进出测温工作、出省报备审批工作,进一步筑牢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干警疫情防控意识。

          问题五: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二是今后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问题六:制度制定不严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了《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文件。二是对不符合程序制定的制度予以撤销。三是在今后制定制度过程中要严格对照要求,确保我院制定的制度严谨、合规、有效。

          问题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够到位、服务群众不上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学习,强化法律监督责任意识。二是规范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建立了“一案一人一登记”台账,落实接访事项跟踪监督工作,切实为群众协调解决难题,强化服务意识。

          问题八:党务检务未按规定公开。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成立了党务、检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有关要求。二是查漏补缺,对未按规定公开、不符合公开要求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后再公开。三是今后严格按照最高检《检务公开工作细则》要求,对“三公经费”、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内容在网站上公开。

          问题九:开展法治宣传存在短板。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挂牌成立了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二是扎实开展“法制副校长”活动,送法进校园,要求每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均要为在校学生上法治课。截止目前,共开展法治进校园17人次,涵盖学学校17所,受众师生达5000余人。三是今后要按照最高检要求“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强化对防范校园霸凌、性侵等宣传力度。

          问题十: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集中学习《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相关规定。二是下发了《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加大财务人员审核把关力度。三是补充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问题十一:党建工作有差距,发展党员、支部换届、评优选先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出台了《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促使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机关党委加强与区直机关工委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各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指导工作。

          问题十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及成效: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会前组织了专题学习,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感、责任感、使命感。二是按照“四必谈”要求,会前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将谈话记录收集归档。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四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四是民主生活会邀请了派驻纪检组成员列席,主动接受监督。

          问题十三: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业务人员加强对干部考察程序规定的学习,规范干部考察程序,并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二是对考察程序不规范所涉及的人员进行自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向党组汇报。

          问题十四: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政治部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内设机构。二是撤销不适当的决议文件,并对违规设立的机关党办主任行为进行纠正。三是院党组向市院党组作出书面检讨,并按程序对政治部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问题十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组成员分工中明确提出各党组成员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明确党组会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建立干部约谈台账,规范约谈资料保管,并在一定范围内对问责情况进行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问题十六: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印发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均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于10月20日与派驻纪检组召开联席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在本院微信公众号设置了“12309检察服务”通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三是对市检察院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425552,通信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5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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