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区检察院公开聘任的听证员首次参加听证,此次听证会还邀请了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群众代表等均来自农村基层,既对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又有助于检察机关倾听更为反映实际情况的听证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宣布听证程序和纪律,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该案系发生在亲属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且案件的发生被害人具有重大过错。向与会人员宣读了检察院拟作相对不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当场陈述了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深刻认识。各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政策适用、检察院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了充分地讨论交流。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邓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检察官借此上门听证的机会还向各位到会的村民当场讲解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广大村民提高法律意识,从内心深处接受法律洗礼,养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在群众“家门口”开展公开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对法律服务的延伸,是水城区院刑事检察工作的首次尝试,通过公开听证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既彰显法律权威,又体现法律温度,同时也是一次“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 下一步,水城区检察院将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主动上门开展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群众“家门口”的矛盾纠纷,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